求个预收收藏《不驯》:
汤之念是于家保姆的女儿,主家的房子像迷宫,她跟着妈妈住进了这座豪宅。
来的第一天,汤之念见到主家最疼爱的儿子在后院打篮球。
彼时的于砷十七岁,风华正茂,生了张勾人的脸。
不久后,汤之念当起了于砷的私人小保姆。
于砷不乐意写的作业,汤之念帮着写。
于砷懒得拒绝的情书,汤之念出面当坏人。
于砷要吃十几公里外的甜品,汤之念冒着大雨去买回来……
就这样,汤之念矜矜业业当了整整一年的小保姆,也攒了不少钱。
高考前夕的一个晚上,于砷让汤之念好好努力,和他一起进那座著名的学府。
汤之念嘴上笑嘻嘻地回答好好好。
大学开学第一天,汤之念一声不吭背着行李去了离于砷最远的那所学校,天南地北。
只是没人知道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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