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0年5月31日上午,暴雨倾盆,湖北荆州地区行政公署石首县(1986年5月27日,撤销石首县,设立石首市)政法机关在人民电影院内举行了80年代的第一次公捕公判大会。
县直和绣林镇直机关,厂矿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的干部、职工,县人武部指战员,江陵、公安驻石首采石山场民工及群众约2000多人,参加了大会。县人民法院负责人宣读了石首县人民法院布告,判处故意杀人犯刘为俊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刘为俊何许人也,他的生命之钟为何停摆呢?
1979年9月25日凌晨3时,石首县东方公社采石民工龚光小便时,发现宿舍起火,县消防队立即赶到现场将火扑灭。
6时左右,该采石队民工万辉从家里赶早来山场上班,因凌晨三住房起过火,大家都在打扫,万怕记工本被烧,在寻找时,发现同房住的代长柏死在床上。因死因、火因不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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